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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助学金

关于2016/2017学年大学生优秀个人、先进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7-09-21

14、15、16级各班:

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,现将我校2016/2017学年大学生优秀个人和奖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项目:

1、奖 学 金:综合素质奖学金

2、荣誉称号:(1)优秀个人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
(2)先进集体:优良学风班、先进班集体

二、评选办法:

1、综合素质奖学金:

以《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为依据,根据《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(校学[2014]16号)有关规定进行;

特等奖: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95分以上,评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前1%。

一等奖学金:评选比例为专业人数的前4% ;

二等奖学金:评选比例为专业人数的前10% ;

三等奖学金:评选比例为专业人数的前15%。

名额分配:一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

1、优秀个人依照《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有关规定评选;

2、“优良学风班”依照《中北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》有关规定进行评选;

3、“先进班集体”依照《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有关规定进行评选。

三、评选流程

1、2017年9月24日——9月27日,学生登录数字化校园,核对“账号”等个人信息,进行“综合素质奖学金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网上申请;由班主任登录数字化校园,进行先进集体称号申请(学生在进行个人申报之前,班主任需将本班的综合素质成绩导入系统);

2、9月28日前,班主任审核后,提交给学院负责奖学金的老师;

3、学院进行网上审核,10月14日前提交学生处;

三、评选条件:

1、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本科学生,请认真核查借读、转学但手续未办理等学生;

2、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;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;

3、2016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,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;

4、2016/2017学年体测成绩补测、缓测者,不得参评奖学金;

5、校级学风监督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;

6、请各班将所有班内审核公示无误的评优结果:《天博·体育登录入口2016/2017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表》附《天博·体育登录入口综合素质奖学金结果报告书》)、《天博·体育登录入口2016/2017学年三好学生/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》务必于2017年9月22日上午12:30之前交至学院学生科(文韬七#陈老师处)并将电子稿发送至1658884003@qq.com

7、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:“姓名”格式为“常规”;“账号”格式为“文本”;“金额”格式为“数值(两位小数点)”。

8、各班需认真落实《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文件要求,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。

四、附加规则

1、获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学生专业理论素质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%;

2、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后一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;

3、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;

4、有不及格课程的,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;

5、凡办理缓考手续的,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;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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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0日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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